唔,我那天吃了睦月上次帶回來的極道三泡麵
才覺得日本的泡麵比起台灣好吃很多還想說這次自己帶一些回來。。。。。。
結果就出了這規定。。。。。。。...
十一新制/國民年金、電價調漲 返國禁帶泡麵!更新日期:
2008/10/01 12:26財經中心/綜合報導
回國旅客不准帶動植物、生鮮食,就連加工過的泡麵、肉乾、烤鴨、貢丸、餛飩也不行,沒有申報夾帶入關,罰金三千元起跳。10月1日開始,不是只有當場銷毀丟掉就好,10月1日以後,通通要開罰,三千塊起跳,如果走私罰更重,最高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併科罰金三百萬元以下。另外,沒有投保軍公教勞農保的民眾,25到65歲通通納入國民年金保險,每個月要繳674元。
當然,還有電費也要漲,以111度到330度的級距為例,每度上漲0.14元,平均每戶家庭每月將比去年同期增加將近60元的電費開支。
我是不會覺得規定變多有什麼不好,有的時候亂世就要用重典才有意義,
只是這樣大概就不能買些什麼仙貝巧克力回來了。。。。。。
阿初對不起!!我只能把麻里送給你當伴手了!!!!!!!(處心積慮想把麻里送走?)
麻:要送就快點,拎北的行李打包好很久了= =+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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